为了提高核查工作技术水平,保证核查工作质量,2015年3月27~30日生态工程核查室在院四楼会议室组织全室人员集中培训,内容包括:《内蒙古自治区营造林综合核查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占用征收林地检查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森林保险灾后治理及植被恢复核查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情况核查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检查验收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区域绿化技术导则》、《内蒙古自治区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检查验收办法》、《新一轮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森林采伐管理情况和采伐更新情况检查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自然灾害损失面积核定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未成林地自然灾害损失面积核定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年度检查验收办法》和各项工作的注意事项,本次培训采用大屏幕投影、实例分析讲解与答疑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室人员认真学习、积极探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经过四天的培训和两天的复习,全室于4月3日上午在实验楼四楼会议室进行核查上岗考试,考试采取开卷方式进行。
通过培训,科室人员政策理论及技术水平有所提高,为今年的外业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