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底,《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次清查工作方案、技术方案、技术操作细则和质量管理办法》在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资源处指导下,在我院、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林业监测规划院、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调查规划院分别派出的三位专家的共同努力下,历经3个月的时间,通过多次上会讨论、专家审核,经过无数次论证和修改,已经初步完成。
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是全国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制定和调整我区森林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规划的重要依据。
《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次清查工作方案、技术方案、技术操作细则和质量管理办法》的出台为我院2018年将要开展的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工作起到了有效的指导作用,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完善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能,为本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工作的完成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机制。